乐居买房讯,4月26日,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从从业管理、租赁经营、资金监管、消费贷款等七方面入手,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意见指出:
1、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的租金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部分超额收取的租金及押金要存入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
3、长租公寓不得把租金贷相关内容嵌入租房合同,也不得利用租客的信用违规套取租金贷。
单次收取租金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之前作为二房东的长租公寓收取租客租金,一般是以年或者半年为单位,一旦暴雷,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会受到很大损失。
现在把租金期限设置在3个月,减小了租客的资金压力,即使二房东跑路,风险也差不多在可控范围内。
只是现有的、还在收长期房租的长租公寓,如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现金流可能会吃紧,不排除抗不过资金压力出现新一批暴雷现象,租房的朋友最近要格外小心!
另外,“原则上”给二房东提供很大的操作空间,比如3个月房租正常付,半年或者年付免除服务费或者一个月房租等,这样依然可以利用租客“贪小便宜”的心理故技重施。
所以在外租房的小伙伴,不要被豁免的部分房租诱惑,一定要找正规公司,走正规流程,安全第一!
漫漫买房路,有我不迷路!
扫码添加乐居小码,加入“乐居购房交流群”
最新楼市政策,最热楼市资讯,最火房产信息
乐居网河南为您每日不间断分享
楼盘点评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