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公开征集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
该通知明确了参与征集的商品房需满足的条件,包括项目“四证”齐全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单套房源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收购价格将参考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
此次征集活动旨在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提高住房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销售渠道。通过将存量商品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有助于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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