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一直以来备受群众关注,自5月6日开始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以来,一直比较火热,据数据显示,截至5月10日16:30,已累计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328笔,1.76亿元。
目前,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两种方式:
一是先还再贷方式:
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在公积金贷款通过审批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房屋原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在取得房屋抵押权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借款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该方式适用于所有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是公积金直还方式:
借款申请人持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中心取得房屋顺位抵押权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结清商业贷款所需资金与公积金贷款的差额,由借款申请人在结算前另行向商业贷款银行支付。
但不是所有银行都可以使用公积金直还,该方式适用于已经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
根据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已签约银行名单,目前有21家银行可办理公积金直还:
延伸阅读:郑州“商转公贷款”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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