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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龙湖镇契税新政:最高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来源:乐居买房2023-03-24 19:03:14
摘要
商品住房给予40%补贴、商业用房给予50%补贴

乐居买房讯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为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3月24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房产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一、适用范围

在龙湖镇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奖”的方式,每套符合条件的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含当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在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0日(含本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

在2023年5月21日(含本日)后缴纳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后附相关教程及APP二维码)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文章末尾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要留存资料)。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文章末尾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且需要本人打印出契税完税证明。如不知道怎么操作可拨打电话0371-56921640、0371-56921641,有工作人员指导。(较方便快捷,需要电脑上网,需要本人注册)。

(二)现场办理

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以下地点办理:

地点1: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

地址:新郑市新区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0371-62595500、0371-85012366

地点2:新郑产业新城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业新城分中心)

地址:新郑市045乡道中华路西不动产中心。

咨询电话:0371-56921640、0371-56921641

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购房者使用本人手机登录郑好办APP或计算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三)所需资料

未婚个人购买房产:购买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

已婚个人购买房产: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离异人购买房产: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丧偶购买房产: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企业购买房产: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代办人身份证(需复印加盖公司公章);4、购房合同(复印封面,和有备案信息签章页,且加盖公章);5、购房发票(需复印加盖公章);6、公司的基本开户信息。

备注:

以上资料均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原则上不能代办,确需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契税补贴申领办理方式

(一)契税补贴办理地点及时间

1、契税补贴申领为线下申报,申请人缴纳契税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于6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2、申领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申报补贴期间未提交资料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后期不再受理。

3、办理地点:龙湖镇财政所(双湖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0371-62568172(龙湖财政所)

(二)申报资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河南省内农商行银行卡、完税证明、房屋购买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完税证明、房屋购买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原则上不能代办,确需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购买房屋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本通告政策解释权归龙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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