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乐居网 资讯中心 买房导购

正文

官方发布:吸纳就业可以申领以下补贴
来源:乐居买房2022-05-17 16:25:19
摘要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乐居买房讯  5月16日,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明确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哪些人员可以申领?

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郑东新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中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2022年1月1日之后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上述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记失业时间为准,登记失业期间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当年度毕业,被招用前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3.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以毕业日期为准,离校1年内进行过未就业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至招用前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和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2份(附件1);

3.新招用员工就业登记花名册2份(附件2);

4.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

5.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

6.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1份;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原件、复印件(首页和有营收数据页即可),报送给税务或统计部门的有关营收收入材料,年末企业全体人员银行工资流水1份;

8.中小微企业划型及补贴申请承诺书1份(附件5)。

9.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2份。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2022年1月1日之后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上述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登记失业时间为准,登记失业期间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当年度毕业,被招用前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3.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以毕业日期为准,离校1年内进行过未就业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至招用前无职工社保缴纳信息和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材料

1.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份(附件3);

3.中小微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2份(附件4);

4.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

5.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

6.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账(单)1份;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原件、复印件(首页和有营收数据页即可),报送给税务或统计部门的有关营收收入材料,年末企业全体人员银行工资流水1份;

8.中小微企业划型及补贴申请承诺书1份(附件5)。

9.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2份。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备齐材料后,于每月10日前到管委会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并通过河南就业信息系统提交电子资料;

(二)审核公示。对经审核符合享受补贴的企业及新招用员工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资金拨付。享受补贴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申报补贴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如实申报,如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2.中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6)规定标准进行类型划分,各企业对类型划分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提供佐证材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1号楼1013房间    联系电话:67179403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箱:zhengdonglaodong@163.com

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