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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管局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乐居买房2022-04-10 12:05:05
摘要
郑州房管局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乐居买房讯 4月8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2022年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情况、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监督检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多个事项,检查部门实施层级为市、县房地产管理部。

商品房预售款收支情况: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银行),检查内容为预售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以及预售款的使用是否规范,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检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以及《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评估机构,检查内容为经营场所是否公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是否执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承诺事项执行情况、技术标准是否执行,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抽样检查,检查依据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资产评估法》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内容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开发经营活动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要求,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抽样检查,检查依据为《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检查对象为物业服务企业,检查内容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物业服务经营活动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要求,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抽样检查,检查依据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房屋租赁登记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屋租赁企业、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检查内容为是否办理出租登记备案、有无违法出租行为,检查方式为日常巡查,检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屋租赁行业市场秩序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屋租赁企业,检查内容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企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抽样检查,检查依据为住建部《商品房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第九条第十二条、《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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