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9月8日,郑州市财政局官网公布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灾情影响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的通知》。
据悉,该通知是为减轻受灾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房租负担,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中“减免企业房租”政策要求而制定。
通知显示,承租方为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承租市级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对承租经费补助和自收自支的市级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方按此政策执行。
该通知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8月份全免,9月份到10十月份减半。具体实施时间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由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在原租赁合同基础上商定。
以下为通知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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